石家庄机关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

招聘速览

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选聘方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胸科医院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报考信息:石家庄海关网站(http://shijiazhuang.customs.gov.cn)“人事信息”栏、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一经录用能够马上投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应届及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和技能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需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拍照并按照材料名称命名后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sjzhgsyzp@163.com邮箱。

资格审查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取得职称资格证的,需提供资格证;

(7)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

(9)有参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疫情防控一线、医疗扶贫、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者需在考试报名表工作经历栏写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8:30至5月9日17:30。

石家庄海关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者将追究责任。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综合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一)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综合衡量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进行量化打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考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2、视频面试。在符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前提下,面试考生需到石家庄海关所属各地市隶属海关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相关医学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上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它事项

1、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体检及考察无法及时开展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将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事后补办体检、考察手续,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我关将视情决定是否对该职位考生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纳入石家庄海关事业编制管理。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石家庄海关人事处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郭老师0311-66709340

王老师0311-66709336

石家庄海关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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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登录:

http://shijiazhuang.customs.gov.cn/shijiazhuang_customs/456977/456989/456990/3024210/index.html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选聘方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直属事业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消防验收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消防工程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条件;

(六)身体健康;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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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jz.gov.cn/)发布选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511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75号)。

2.现场报名时应遵守省市有关疫情管控要求,主动出示个人健康二维码,配合安保做好疫情登记。另外,工作人员会根据人流量情况,适时采取分流措施,请积极配合,因此带来的不便 ,请予以谅解。

对于拒不配合防控管理、蓄意扰乱现场秩序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驱离、取消报名资格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3.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石家庄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后) ,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土木工程专业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本专业消防设计工作的相关资料(以图审合格的图纸及设计单位在职证明为准)。各项资料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照片后写上名字及身份证号)。

4.资格审查:

根据所批准的需求计划和选聘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消防工程专业应聘人数与招聘人员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2:1;土木工程、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专业应聘人数与招聘人员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聘方式)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与工程消防验收有关的土建、水、电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公开招聘(选聘方式)计划消防工程专业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人员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土木工程专业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人员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个人陈述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每一专业岗位内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以该岗位面试成绩高者入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对学历、执业资格、职称进行比较,高者入选)。

笔试时间计划在5月下旬进行,面试计划在6月中旬进行,因为疫情原因,笔试和面试时间要根据报名人数和防疫要求做相应调整,时间、地点等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jz.gov.cn/)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所报专业岗位总得分成绩顺序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人员,经石家庄市人社局和石家庄市住建局批准,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jz.gov.cn/)公示招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试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试用手续。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经实绩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

(二)由于个人原因,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

(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公开招聘(选聘方式)工作过程中,提供不实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原因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jz.gov.cn/)是本次公开招聘(选聘方式)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此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四)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正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公开招聘(选聘方式)期间应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公开招聘(选聘方式)程序的任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公开招聘(选聘方式)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选聘方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选聘方式)政策咨询电话:89668678、86689309,监督电话:86689264。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六)本公告由石家庄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详情登录

http://zjj.sjz.gov.cn/html/zwgk/tzgg/20200427/6614.html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医技人才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方式和名额(一)区直医院工作人员招聘采取选聘方式,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选聘区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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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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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1日至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放宽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招聘人员符合鹿泉区人才绿卡政策相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www.lqqrsks.com)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开考比例

乡镇卫生院招聘设定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于5月22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五、考试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请考生关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www.lqqrsks.com)后续通知,并保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一)区直医院选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1.资格复审

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张贴公布。

3.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办确定。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若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张贴公布。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拟招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四)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等。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生在报名时,请先仔细阅看岗位信息表,再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鹿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鹿泉区人社局82012247、鹿泉区卫健局82012819(工作日时间)

监督举报电话:鹿泉区纪委监委82012862

详情登录

http://www.lqqrsks.com/web/wenjian/20200427190455.html

河北省胸科医院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我院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报名条件
1.符合医院录用所要求的政治、品行等基础条件。
2.岗位条件表所指学历是指参加全国统考,完成国办正规院校全日制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对口招生除外。
3.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
4.体检合格,符合我院录用的身体和健康条件,参考2019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三、招聘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省胸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石家庄机关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四、报名和资格审核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受理。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7:00止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sxkyy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1)《河北省胸科医院招聘报名表》
(2)《河北省胸科医院招聘信息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将以河北省胸科医院公众号及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公众号及官网,具体考试时间不再电话通知。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3.只有急诊、重症医师岗位接受跨专业投递,其他岗位不接受跨专业投递。
4.临床医师硕士者,需四证合一。
5.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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